歡迎您訪問清豐縣第一實驗小學網(wǎng)站!
設為首頁 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|    繁體版
  您的位置:網(wǎng)站首頁 >> 書香校園 >> 語言文字
清豐縣第一實驗小學推普工作制度
信息來源:清豐縣第一實驗小學  ‖  發(fā)稿作者:管理員   ‖  發(fā)布時間:2017年01月03日  ‖  查看2834次

為了更為積極有效地開展我校普通話推廣工作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和市語委的規(guī)定,特制定以下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:

一、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、貫徹、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。

二、提高認識,健全組織,把普通話推廣普及工作納入到學校的常規(guī)管理,使用普通話成為師生員工的自覺行為。

三、校領導每年至少召開2次推廣普通話工作會議,聽取工作匯報,研究普通話推廣工作,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有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內容。

四、學校領導率先垂范,做推廣普通話的模范,時時處處使用普通話。

五、學校在開展精神文明創(chuàng)建活動中,必須將推廣普通話作為創(chuàng)建和檢查內容之一,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。

六、每學期有目的、定時組織教師進行普通話培訓,使我校教職工達標率為100%。

七、在教育教學、宣傳、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中必須使用普通話,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每學期將以各種形式進行定期、不定期檢查和抽查,如出現(xiàn)違反規(guī)定的情況,年度考核時取消評優(yōu)資格。

八、學生必須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《小學生日常行為規(guī)范》,在教育教學、宣傳、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中使用普通話,如違反規(guī)定,降低評優(yōu)的等次。

九、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演講、朗誦等各種普通話競賽、講座活動,各班組織學生每年開展推普宣傳周活動,形式多樣,內容豐富。

十、開設紅領巾廣播站,激發(fā)學生學習、使用普通話的興趣,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。

十一、公共場所、標語、標牌、板報等使用規(guī)范字。教學樓、辦公樓等公共場所必須設置請講普通話,請用規(guī)范字的提示牌。

         
   上一篇: 清豐縣第一實驗小學規(guī)范用語用字制度
   下一篇: 沒有了...!
 
版權所有:清豐縣第一實驗小學  地址: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惠風路中段52號 電話:0393-7260509
郵箱:yishixiao008@163.com 郵編:457300
 豫ICP備15020322號
.  

 

By:Nzcms v5.1.01-110